哪里有逼拆,哪里就有反抗!

作者:郑和朋2010-02-2217:49:42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社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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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逼拆,哪里就有反抗!
                 
  恩格斯曾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经过后人验证,并且屡屡成功;列宁引用过,推翻了压迫人民的沙俄政府;孙中山引用过,推翻了压迫人民的清政府;毛泽东引用过,推翻了压迫人民的旧社会,迎来了新中国。由此可见,一个政府,一个民族,如果忽视这条真理,那它的末日也将来临了。同样,如果一个人逼的他人无路可走的时候,得到的结果便是反抗。
  有关强执拆迁,逼拆的事件,在当今这个社会主义社会屡屡上演,很多的时候,大多数弱势的群体面对如狼似的豺狼和强盗,选择了沉默,因为哲学家说过:“沉默是金”,如果你上访,经过专家的验证,百分之九十九是精神出问题。如果据理力争,可能要受皮肉之苦。固此,当很多面对强拆,逼拆的强盗,玩起了自焚,想获取众人的同情。结果怎样,这帮强盗站在一旁冷笑,你烧的是自己的身体,又跟他们无关。因此,我每听到遭遇强拆和逼拆的人们,用自焚的行为来阻止,同情是同情,但还有一种是可悲的心情!
  最近,网上热议一个案件:因拆迁条件谈不拢,被告人吴曼琳(化名)的家人屡遭拆迁公司的人恶意骚扰和辱骂,终于,忍无可忍的吴曼琳向拆迁公司的人挥起了菜刀,该案成为全国首例“反暴拆”致人死亡案,曾在全国造成影响。2月20日,宿迁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曼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元。
  事件的起由大概是:宿迁市某房屋拆迁事务所承担宿迁市宿豫区某小区一宗土地部分房屋拆迁实施工作,吴曼琳母亲应某居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被害人袁某为达到拆迁目的,带领拆迁公司多人多次到应某家中,辱骂、威胁老人。迫不得已,持菜刀向着站在门口的袁某颈部、法院判吴曼琳女士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八年,赔偿死者家属27万人民币,很多网友认为是糊涂法官判的糊涂案。因此,在这里,我有一个问题,很是感到疑惑,缘何死者袁某多次到吴曼琳女士家门前辱骂,砸门,当地维护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官员哪去了?难道他们不知道,或者是吴曼琳女士在被袁某砸门,辱骂,没有去投诉。现在出了严重的问题,我想这帮人也该站出来澄清一下了吧!
  当然,想这类案件,已是现今社会存在的尖锐矛盾,如果政府不处理好,今后像这类血泪的反抗演绎将连绵不断。到时再仰天大呼,已经晚矣!
  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做为政府是无条件的进行保护,可是现今一些政府官员,为了个人利益,有的纵容不法房地商为非作歹,助纣为虐;有的滥用私权与商家狼狈为奸;最后搞的当地乌烟瘴气,民众叫苦连天,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小民是掀不起多大的风浪;然而,历史的昨天,也是现在的今天;别忘了:哪里有逼拆,哪里就有反抗,不信,我们就走着瞧;东方的沉睡百年的雄狮也能醒过来,因为终有一天,人们也会醒悟过来的。当他们知道,面对强拆,逼拆,用尽其他办法皆无用的时候,只有选择反抗来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郑和朋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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